宿迁学院附属学校是市、区两级政府着力打造的一所高起点、高规格、高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占地面积90.6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可容纳96个班级,4500名学生就读。 为加强宿迁学院附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对象 宿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定向招聘在我区农村中小学服务期未满三年的人员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对口(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对口),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4、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受过党、政纪处分;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③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②-⑤项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时间:8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104室。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审查后进行缴费,笔试费为100元/人。完成缴费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8月16日到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104室领取准考证。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9:30。 笔试地点: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 笔试成绩将于8月20日在宿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须于8月21日下午6点前至宿迁市宿城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104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 1、面试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上午8:30,参加面试的人员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将在宿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在考核、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被聘用资格,或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者,由宿城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527-82960314(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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