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六)专业能力考试:进入专业能力考试的考生,现场抽题说课一节,由说课组的考官根据说课情况给出分数;报考学前教育和音乐职位的人员在说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报考学前教育和音乐职位的人员按照说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专业能力考试成绩,没有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职位,说课成绩即为专业能力考试成绩。 (七)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中的每一项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有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成绩4:2: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聘用计划的情况,依次以说课、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经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参照体检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根据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能力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根据该职位拟聘用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列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 (十一)公示: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津南人才在线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