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市直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为市一中等11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80名教师和特殊专业人员、工勤人员。 一、招聘名额及学科 教师68人:语文11人,数学7人,英语11人,物理1人,化学3人,生物4人,政治2人,历史3人,地理5人,计算机3人,美术1人,音乐2人,烹饪工艺与营养1人(具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电子商务1人,数控技术1人(具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机电一体化(机械电子工程)1人(具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机械加工实习指导1人(具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学前教育1人,特殊教育4人,人物形象设计1人(具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旅游管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2人,汽车维修与检测1人(具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幼师1人。 特殊专业人员10人,其中会计3人,校医7人。 工勤人员2人,其中司机1人,水电暖维修人员1人。 二、招聘院校(11所)及名额 市一中15名;市二中18名;市十一中8名;阳泉师专11名;市工业学校9名;市电大2名;市一职校4名;市交通职业学校4名;市盲聋人学校3名;阳泉师专附属学校4名;市实验幼儿园2名。(具体职位名称和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 教师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中专学校(师范学校)的具有所报专业相应学历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特殊专业人员招聘对象: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从业人员(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工勤人员招聘对象:本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从业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技能等级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 (三)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报考教师岗位须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特殊专业人员和工勤人员年龄不超40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五)应、往届毕业生,应持有相应的符合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持有学校证明即可)、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所报专业要与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相一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六)报考特殊专业人员和工勤人员,必须是本市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从业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工人等级证书,相关行业从业10年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户籍不限。 五、招聘方法 按照(阳人社字〔2012〕49号)和(阳人社字〔2009〕12号)规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特殊专业和工勤人员采取考核考察)的方法,方法如下: (一)招聘办法及要求 1.教师 (1)笔试科目:应聘学科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