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材料: (1)《报考信息表》(现场领取并填写)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组织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人员。 2、面试办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采取抽签说课的办法进行,实行现场打分,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 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2013年8月6日。 4、面试地点:现场报名时通知。 5、面试成绩公布:2013年8月7日考生可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成绩查询。 (三)选择岗位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参加选择岗位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由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加试,面试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2、参加选择岗位人员,按照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学校。 3、因自行放弃而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岗位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学科成绩和本人意愿选择相应岗位学校。 4、选择岗位人员及时间: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四)体检 1、参加选择岗位的人员(不含自行放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通过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县公招领导小组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报考资格及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教育体育网和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