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平昌中学、平昌二中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为平昌中学、平昌二中考核招聘57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高中教师57名。其中:平昌中学32名,平昌二中2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昌县2013年平昌中学、平昌二中 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5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承担选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7、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⑤本人不愿承诺聘用后在被聘单位至少工作满三年的; ⑥原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同意流动的; ⑦按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上午8:30—下午6:00),时间1天。 2、报名地点:四川省平昌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二代身份证报名。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方向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