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 考生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审查时一并上交; ② 必须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报到证随档案在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人才中心托管的须由托管部门出具托管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发报到证的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和验证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或冒名顶替者,取消录取资格。请考生坚持诚信报考,真实、准确填报各类信息。 五、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能力测试、体检、考核考察、确定岗位、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2、考试科目为:笔试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和能力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并以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考试和能力测试的具体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和考生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在试前公告。 3、体检、考核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为选拔优秀人才,本次招聘试行“按学科类别设置招聘计划,高分考生优先选择岗位”的办法。即:经考试、考核、体检入围拟聘用人选的考生,按各学科考试成绩排序,高分者优先选择具体应聘岗位。具体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并在届时公布。 5、对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并明确具体应聘岗位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对象,在中国大同政府门户网、大同市人事局网、大同教育信息网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查清,以决定是否聘用。 6、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的入围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7、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六、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在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法规,严明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制止和纠正招聘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招聘工作在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秉承“阳光招聘、诚信考试”的招考宗旨,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条件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本公告在中国大同政府门户网(www.sxdt.gov.cn)、大同市人事局网站(www.dtrsrc.gov.cn)、大同教育信息网(www.dtedu.org)、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同时发布,由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2-5189161 0352-2087290 监督电话: 0352-6034128 附件: 大同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直 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