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本县公开招聘一批英语教师到英语教师紧缺的农村小学任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招聘计划 小学英语教师30名。 三、招聘条件 1、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英语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英语等级达到六级及以上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毕业生。本县在编教师和我县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招聘方案经核准后,在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洞口教育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 应聘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4日到县教育局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现场摄像),不接受委托报名。 3、考试 (1)笔试 ①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②考试科目与内容: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法律常识等;专业科目为英语专业大专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综合成绩的30%。 ③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30%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内容:英语口语(朗读单词、朗读课文、对话、口头作文)。 (3)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复检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考核 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如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7、分配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拟聘用工作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受聘对象在洞口县教育单位服务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严格按实施方案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查处。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 口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