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 4、参加过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者。 注:报考小学业务副校长岗位者,必须满足二类(2)项条件要求。 (三)职专骨干教师还需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工作,或高校(含高职院校)工作; 2、2008年以来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高校(含高职院校)优秀教师; 3、2008年以来在省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指导奖,或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 4、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相应学科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5、中学高级职称(语文岗位),或工程师职称(电子、信息、机械岗位) 注:以上条件(1)为必要条件,(2)-(5)项条件任意满足两项。 五、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8 月4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3、报名地址:长沙高新区管委会(麓谷大道668号)一楼展厅会议室 4、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www.csldbz.gov.cn)、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长沙高新人才网(www.15job.com)、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上按照报考岗位下载《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中小学)》或《长沙高新区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及管理人才报名登记表(职专)》并按照要求据实填写。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提交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2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和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长沙高新区教育局将于2013年8月10日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5、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试教、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教、考核环节。 2、试教:主要初步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应用教学方法的能力,以及教学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满分100分,试教结束后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含3:1)的比例,则报考该岗位人员全部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3、考核:小、初中及职专语文岗位考核由课堂教学及面试构成。职专工民建、机械加工、信息技术岗位由课堂教学、面试和专业实训操作构成。 课堂教学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驾驭课堂的能力、教学的手段及课堂教学效果。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专业实训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实际操作技术、专业实践水平及技能。 4、考核成绩合成:小、初中及职专语文岗位按课堂教学与面试成绩7:3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职专工民建、机械加工、信息技术岗位按课堂教学、面试、专业实训操作成绩6:2:2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5、试教、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长沙高新人才网、长沙高新教育网另行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不同类别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四)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