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自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村任职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7月31日18:00前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淮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审核并公示。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享受加分待遇。 8、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报名考务费不再退还。 9、已取得“特岗教师”招聘资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不得参加此次招聘报考。 五、考试 (一)笔试 1、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测试,主要考试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等。幼儿教师考试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中小学教师统一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卷,幼儿教师单独幼儿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卷。教育理论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场组织按照高考标准要求。封闭考场,安装屏蔽仪,使用金属探测器并全程监控。 (二)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 加分),分学段、学科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硕士研究生不受该比例限制,面试名额单列)。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笔试准考证到淮阳县行政服务大厅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其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同职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2、所有面试人选的面试顺序抽签确定,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含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 3、面试实行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随即抽取所报考学段专业的课程。 4、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从外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委分成若干小组,现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 5、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6、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