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联系方式: (1)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株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412001。传真:0731-28431879。 (2)咨询电话: 0731-22625951,0731-22549165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5、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学院将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株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并通知参加考试。 6、重要提示:应聘者报名后,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株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的公示,及时领取准考证,了解考试、体检时间等重要信息,错过时间者责任自负。 7、一般要求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组织考试。但特殊专业和紧缺专业经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2013年8月,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三个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准考证)。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权重30%、40%、30%计入总成绩。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根据招聘岗位分别对应聘者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招聘职数5:1的比例确定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 2、试讲:试讲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背景、教学内容处理、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专业技能、组织能力等内容。参考人员试讲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3、面试:面试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4、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以免笔试。 所有应聘人员均按应聘岗位分别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学院人事处将统一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递补。 (五)资格复审与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经株洲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的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入编相关手续。 六、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编制办及学院监察处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 市纠风办:0731-28680178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学院纪检监察处:0731-22625996 附件一: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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