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 在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栏内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及时关注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并于考前一周至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公告。笔试成绩不及格者(未达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每个面试考场中外聘考官原则上不能低于考官总数的50%。 2、面试时间根据具体工作安排确定,在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网站及院内公告栏另行通知。 3、教师岗位进行30分钟专业相关的理论知识教学或实际操作示范教学;其它岗位在规定30分钟内组织专业常识、案例的现场分析作答或专业相关实践与操作。 4、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5、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汇总,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不及格人员(未达60分),将不能确定为体检与考察对象。 体检与考察在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主要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电话或函询等方式进行。 体检或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再行体检考察,以此类推。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及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招聘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省人社厅、省发改委及其它有关领导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咨询与监督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51-7973535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51-797855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工作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