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8月3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2011版)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成绩合成和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报考的师资类别同学科按拟招聘人数1:1.5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应、历届毕业生笔试后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入围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侧重专业技能测试,给定内容,抽签决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其他专业岗位的面试方式:根据指定课题上课(无学生),时间为15分钟。按招聘岗位类别和学科分别进行,上课内容与申报学科一致,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80元/人。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最后总成绩。参加体检人数按笔试、面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并公示。同一师资类别、同一学科入围最后一名如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实行高分优先选择岗位的原则,即按同报考师资类别同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同等分数以抽签方式定先后选择岗位顺序。 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 0552-2310741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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