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费 我校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心理测试(不计入综合总分)。 (1)笔试:分值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分值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发布;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自动放弃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学校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将按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4、根据综合总分、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和福建江夏学院校园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公示无异议,学校向省公务员局报送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6、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招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未尽事宜由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均将在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http://rsc.fjjxu.edu.cn/)公布,请及时浏览。 5、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 23535016 。 6、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591-23535300。 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 2013年 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