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20% + 试讲×30%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的人员。综合成绩第一名者参加体检。 2.体检:(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3.综合考核:对通过笔试、面试、试讲及体检合格者,学校将到应聘者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4.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审批:经考核、体检、政审及公示合格者,学校将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报云南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云南师大纪检部门将对我校的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871—65911499 联系人:云南民族中学办公室和老师、杨老师、王老师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江岸小区白云路628号 邮 编:650221 电 话:0871-65133180 传 真:0871-65133180 邮 箱:ynmzzx@163.com 云南民族中学 2013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