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13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笔试准考证(审验后退回)、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派遣期内毕业生报到证等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校还未发放毕业证和报到证的须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博山区和淄博市常住户口报名的须提交户口簿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正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应聘定向招聘岗位时,除提交相关资料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毕业生,属于在岗的,要出具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在岗且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服务期满的,要出具服务期满证书。 以上证件均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纸复印。考生应保证以上证件及报名表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和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报考岗位(学科)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两门,所考内容不分版本。报考A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本科范围内相应知识,报考B类、C类、D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科范围内相应知识。报考E类岗位的只进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测试,所考内容与B类、C类、D类岗位相同。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学科)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7日。 上午8∶00—9∶00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10∶00— 11∶30 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报考A类岗位、B类岗位、C类岗位、D类岗位的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和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报考E类岗位的考生只进行通用能力面试。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测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考生自备教材复习(淄博市通用教材,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使用初中教材,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使用小学四、五年级教材,报考C类、D类岗位的考生使用淄博市通用教材),测试前考生抽签确定说课课题。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 报考幼儿教师和中职中小学教师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学科)考生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的内容和办法届时另行通知。 3、通用能力面试 通用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教学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三)计分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笔试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50%(其中幼儿教师,音、体、美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进行计分。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成绩在博山教体信息网和博山政务网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试的方法确定。 考核根据招聘岗位(学科)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考核时,对考核对象人事档案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从同一报考岗位(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进行岗位选择。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 按照A类、B类、E类不同类别,根据报考岗位(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经批准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派遣手续。被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在职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招聘工作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博山区教育体育局 0533—4297700 查询网站:博山政务网 http://www.boshan.gov.cn 博山教体信息网 http://www.bsjy.net 监督电话:博山区监察局 0533—4110117 附件1: 2013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 2013年博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博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博 山 区 教 育 体 育 局 2013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