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社〔2011〕112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10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数、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英语专业者需具备英语专业四级以上证书(报考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语专业者需具备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语文专业者需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7.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已在编的正式教师(报考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的除外); 6.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7.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3年7月8日,在《安阳日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ay.lss.gov.cn)、安阳教育信息网(www.anyangedu.com)、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1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40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①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职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报名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报名现场公布,报考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两日内到原报名处重新选报岗位,不愿改报其它岗位的,退还笔试考务费。 ②个人准备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非在编证明、相应专业的英语证书和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岗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须交纳报名考试服务费72元。 ④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初审合格者,由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⑤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于2013年7月25日到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3年7月28日上午 8:00——9:30 《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10: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 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6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采取说课、试讲、专业知识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5分钟、试讲10分钟,专业知识或技能测试10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2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考核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安阳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全部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规定时间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 安阳市教育局0372-5116810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372-3807316 附件: 2.报名登记表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