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红塔区教育事业工作实际,现将红塔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后出生);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专业审核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上午08:00——2013年7月19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时间)→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2年7月20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及交费咨询电话:0877-2025135。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5、各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3:1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中学教师、幼儿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调入到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招聘计划数中,音乐教师、体育教师和美术教师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在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中调剂。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2013年7月26日9:00——11:30,笔试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参考教材为: (1)幼儿教师: 《2013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幼儿园部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审定,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2)小学教师: 《2013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小学部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审定,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3)中学教师及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教师: 《2013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中学部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审定,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小学语文数学教师按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选岗后,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不再递补。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专业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各岗位专业技能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幼儿教师:①绘画②弹唱歌曲③即兴舞蹈④语言表达。 (2)小学语文、数学教师:面试考核岗位所需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 (3)小学英语教师:①20分钟微型课(小学英语教材)②说课10分钟。 (4)中学教师:①20分钟微型课(初中教材)②说课10分钟。 (5)信息技术教师:①上机操作运用②语言表达。 (6)音乐教师:①20分钟微型课(初中音乐教材)②弹奏钢琴(初中音乐教材)③歌曲演唱(初中音乐教材)④才艺展示。 (7)体育教师:①20分钟微型课(初中体育教材)②基本素质测试③特长展示。 (8)美术教师:①20分钟微型课(初中美术教材)②书法 ③绘画。 五、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录用程序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胜出;若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都相同的,并列人员将进行第二轮专业技能考核,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第二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计算。 体检医院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实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除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其他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选择录用岗位。出现自动放弃选岗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塔区教育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八、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玉溪人才网、红塔区人才网、红塔区教育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塔区教育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7—2023853 九、本公告由红塔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建设股:0877-2025135 红塔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877-2015823 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