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台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研究决定,准考证发放时间由2013年7月5日下午,改为7月6日6:30--8:00,考生须带二代身份证,按报名号顺序,分10组(每组100人)在五台县实验小学大门处领取。 五台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 2013年7月4日 附: 考生须知 1.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 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号对号入座。 2.开考15分钟考生不准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但须集中管理)。考试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3.考试只准携带0.5㎜黑色签字笔、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量角器、无封套橡皮、削笔刀。考生严禁将计算器、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和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场。在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文具等考试用品。 4.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正确填涂。 5.考生只能在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规定的地方填写(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准在试题、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写自己的姓名、考号和作任何标记。 6.考试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按顺序整理好自己的答卷,待监考人员将试卷清点无误后,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在考场外逗留、谈论。如有违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五台县招聘教师领导组 2013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