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依据考试总成绩,经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经区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违约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方可解除就业协议。如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意见和考生实际情况,在同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3年8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到区教育局报到,由区教育局、人社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合同期限5年,违约金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 招聘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入编手续。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2013年蚌埠市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2、经费保障。设置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顺利开展。 3、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市人社局的指导和检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淮上区教育网(http:// www.hsjyj.com)、蚌埠教育网(www.bbjy.com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bbhrss.gov.cn)、蚌埠市人事人才网(www.bbrsrc.ah.cn )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询。 招聘教师咨询电话: 蚌埠市淮上区教育局 0552——2829332 蚌埠市淮上区人社局 0552——2829530 招聘教师举报电话: 蚌埠市人社局:0552-3125632 淮上区教育局纪委0552-2831326 淮上区监察局 0552-2829507 本次招聘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本简章解释权在淮上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蚌埠市淮上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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