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2013年7月12日,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1:3的,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以及联系方法等,寄至我校,经初审合格,通知考试。 (三)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80元。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福建省粮食局网站。 (五)地址:福州市洪山桥原厝23号,福建工贸学校办公室 邮编:350002 联系人:唐老师、连老师、黄老师、陈老师 电话:0591-83711171 四、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共100分。笔试、面试(含试讲和实操)成绩分别占综合总分的50%和50%。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及与岗位相关基础专业知识等;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其中试讲主要综合考查考生的实际教学水平和能力,在给定的教材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讲。面试成绩(百分制)合格线须达到70分。 根据综合笔试、面试(含试讲和实操)成绩,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组织机构 此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在省粮食局指导和省监察厅驻局监察室监督下进行,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福建工贸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粮食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学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业教师招聘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监督电话:0591-87557453. 七、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成为聘用制在编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信息公布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工贸学校网站上发布 福建工贸学校 2013.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