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共岗位(工勤):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拟任岗位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7日-2013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其中高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学校党委提供。在职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前2天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2、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fjyxrsk@163.com。 3、由我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报请省文化厅复核合格后,将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照片3张到我院人事科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将在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页公布)。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领取准考证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