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13年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中学教师10名,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1、应聘人员在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期间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专业学科名称参照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指南—博士硕士本科代码。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我校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3日; 现场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校办公室(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99号)。 2、现场报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2)报名时应由应聘人员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对相关信息负责。若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三)笔试 所有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笔试按招聘岗位分类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在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查询,待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 (四)面试 1、笔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2、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3、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进行积分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后如出现某岗位拟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考核)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组织考察(考 核)。 2、在考察(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现役军人及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评定过“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 (6)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考察考核,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到证原件; 2、大学本科及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应聘人员在2013年9月30日前未能按要求提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需全部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二)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1-5601360 6702003。 (三)未尽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 附表: 1.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3年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贵州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