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简章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兴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1 举报电话:泰兴市纪委0523-87614410 泰兴市教育局监察室0523-87728168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www.txjob.com.cn)、泰兴教育网(www.jstxedu.net)。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兴 市 教 育 局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