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进入面试人员须按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费200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分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学校、学科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与受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请考生登陆开封政府网、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及时查看招聘有关信息。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在职教师聘用后,应按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三)报考人员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按未取得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市教育局院门口接待室 咨询电话:0378-3886540 3886593 监督电话:0378-3886580 附件: 2.2013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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