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中专院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户口本、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开封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1以上,达不到的核减招聘计划。 6月30日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在7月1日18:30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在开封市报名参加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90元、信息采集费(采集指纹和相片信息)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7月8日至9日下午16: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 (2)教育法规。 (3)职业能力测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0日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满分50分)+教育法规成绩(满分50分)]×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50%。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13年7月16日登陆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4、进入面试人员须签定诚信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