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理咨询、财务会计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时间:2013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洛宁县第一实验中学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四)试讲(面试) 根据聘用职位及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对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面试)。 1、教师职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试讲内容:以现行的高中教材、初中教材为准。 (3)试讲办法: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备课30分钟,讲授一节与申报学科、层次一致的15分钟以内的微型课。(其中,篮球专业主要测试其专业技能,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心理咨询、财务会计专业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时间不超过15分钟。 试讲(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面试)成绩×7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 (http://www.luoninghr.cn)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面试)、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将在洛宁人力资源网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试讲(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之日5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现无教师资格证报考劳动技术专业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得转为编制内教师,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现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请依照上述要求下载附件: 洛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宁县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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