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考者按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8日至7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洛宁县招待所(永宁宾馆)一楼服务大厅 3、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及国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5)就业报到证; 择业期内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地址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农业路交叉口。 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持有效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3)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非师范类本科、应届硕士研究生,需持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3)和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6)已就业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人员需单位出具工作情况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 (8)考务费30元。 4、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报名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报考人数。地理、心理学、篮球、会计专业的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其余专业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6、报名所需表册请从以下网站下载填报,网址为:洛阳人才网、洛宁人力资源网。 7、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于2013年7月8日到洛宁县招待所(永宁宾馆)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我县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2、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洛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5)。 (2)“大学生村干部”需提供洛宁县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证明”(附件4),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需提供《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提交地点:洛宁县招待所(永宁宾馆)一楼服务大厅 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条件人员,将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1、教师职位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应用,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教学案例分析等)。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