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初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教学岗位笔试内容为大学英语(外语教学岗位考专业外语)和综合知识,综合知识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素质;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教学岗位面试采取以试讲、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等。辅导员岗位采取以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心理测试、外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博士待遇详见学校网站。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湖南路1号聊城大学人事处邮编:252059 联系人:闫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5—82396688239958E-mail:tpk@lcu.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辅导员报名表.DOC 聊城大学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