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学校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何老师赵老师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长城路619号泰山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271016 电话:(0538)6229961 E-mail:rsc@tsmc.edu.cn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泰山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