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面向鹿城区区外公开选调教师13名。现将有关招聘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择优选调。 2、资格准入,规范程序。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教龄满五年。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的,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获得县(区)级教坛新秀或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列为市级名师名校长培养对象。获得市级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及以上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6、凡选调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6月30日。 三、具体选调计划 1、小学教师8名:语文学科4名,数学学科2名,其他(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2名。如其他学科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其空缺选调计划调剂到语文学科。 2、幼儿园教师5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3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 —16:00),逾期不予补报。 2、地点: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纱帽河99号) 3、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所在单位出具的教龄年限、在编在岗和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及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4、报名结束后,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试 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对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报名人员组织进行考试。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与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学科的笔试分公共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两科。除上述学科外,其他小学教师笔试为公共知识一科(占笔试成绩的100%)。公共知识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各学科采用统一试卷。 幼儿园教师笔试为公共知识一科(占笔试成绩的100%),内容幼儿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 2、面试 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备课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六、确定拟选调对象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各学科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 拟选调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882628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990920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