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职位体检对象。在职公办教师入围体检所挤占的各职位名额,按各职位从未就业的考生中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均进入。入围体检的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公布准考证号、姓 名、学历、职位、总成绩,未入围的只公布准考证号、学历、职位、总成绩。 (五)体检及递补体检 体检对象必须按时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不按时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不 按时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在入围体检的人数少于招聘总职位数的情况下,所缺职位根据相应职位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均递补体检。 (六)自主选择学校 体检合格的,分招聘(选聘)职位自主选择学校。选择学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届时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发布公告。在自主选择学校 时,先由面试方式选聘的外地公办教师按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外地公办教师只能选择农村中小学)。余下职位再由笔试+面试方式 招聘的考生按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当同一职位出现同分时,如果属于未就业的考生与在职公办教师的,在职公办教师优先选择。如果同属于在职公办教师的,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学历在同一层次的,参加工作在前的优先选择;参加工作时间在同一年的,获奖较好者优先选择;获奖层次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 选择顺序。如果同属于未就业的考生,学历高者优先选择;学历在同一层次的,毕业成绩中历年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选择;历年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获奖较好者优先选择;获奖层次相同的,采用抽签办法确定选择顺序。在职公办教师自主选择学校后所挤占的职位由市教育局调剂解决,并由余下未自主选择学校的考生选择。 不按时参加或不自主选择学校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自主选择学校后,不得再次选择其他学校。 (七)递补自主选择学校 自主选择学校后,因拟聘用者放弃自主选择学校而出现职位空缺时,在自主选择学校人数少于招聘总职位数的情况下,所缺职位根据相应职位考生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如末位成绩相同,则均进入递补体检。 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按上述办法自主选择余下的相应学校,直至全部职位自主选择聘用完毕。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化州教育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办教师待遇;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组织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化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