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关于2013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3〕19号)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2名教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中山幼儿园系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创建于1966年,现位于汕头市三十五街区丰泽庄。幼儿园直属市教育局,副科级事业单位,是全日制公办园,属公益二类,对3—6岁幼儿承担保育和教育任务。 二、招聘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学人员2名(其中音乐专业1名,学前教育专业1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中山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3.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要求。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10日(上午9:30—11:30;下午3:00—4:30)。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幼儿园(汕头市丰泽西区43栋)。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需携带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彩色免冠1寸证件照3张; 资格审查:由中山幼儿园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具体时间另定)。代领准考证须提供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参加汕头市妇女联合会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组织的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单科成绩不能低于该科总分的60%。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 %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 (一)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7月15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有关幼教相关专业知识及与幼儿教育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4.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1.面试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全部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另行通知。 面试时,考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试,均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3.面试的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现场设计活动方案和说课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每项各控制在20分钟以内。 4、面试考官的组成结构和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总成绩公布时间: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公布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拟聘人选公示 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岗位要求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政策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下列网站公开发布: 汕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hantou.gov.cn/);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教育信息网(http://www.stedu.net/)。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中山幼儿园办公室:0754-88731199; 汕头市教育局人事科:0754-8885340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附件:1.汕头市中山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doc
汕头市教育局 2013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