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笔试成绩设定55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3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信息等进行认真的比对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限按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 在办理资格复审时,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基本功测试)的方式,现场评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试讲课题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临时抽定,试讲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试讲时间15分钟。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学科在试讲后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在试讲后进行基本功测试,时间5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为保证招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素质,当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同一考官组实际参加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体检标准执行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2004]56号文件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查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工作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与公示 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由区教育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官山区政府网、铜官山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区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7日内到区教育部门报到,区教育部门对新录用教师进行再分配上岗,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的排序等额递补一次。 新录用人员不入编,每三年一聘,聘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比照同等条件下的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四、纪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2-2876643(区人社局)、0562-2819920(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62-2878348(区监察局),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官山区政府网、铜官山区教育网上公布。 附件: 2013年铜官山区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doc 铜官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