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靖江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靖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1至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音乐、地理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机电技术应用、焊接技术、艺术设计、国际贸易、烹饪、汽车维修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2011至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教岗位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学段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该学段该学科及其以下学段相近学科的岗位。 2.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靖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靖江日报》、靖江教育网、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为靖江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靖江市合兴路36号,靖江市教育局内)。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各类资料,同时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⑵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填写《靖江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中专校、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的一个学科,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按学科不分学校类型报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学科专业类别按《靖江市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1)》(见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所需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上午12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