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安排的地点为准。 4、考务管理 (1)考场要求: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执行,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纪者按高考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处置。 (2)考试期间突发事件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云南省教育统一考试各种偶发事件应急处置参考(暂行)》、《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期间一般和轻微地震应急预案》及考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预案。 (四)面试、体检 1、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县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学科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方法确 定),其中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按招聘学科岗位数确定的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 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按照本县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县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由州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递补。 面试考官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面试内容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拟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本县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各岗位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