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3〕4号)和《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精神,现将剑川县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原则上不超过州、市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达到要求学历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符合要求;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6)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剑川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45名。初中教师15人、小学教师30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