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补充我县职业技术中学教师,根据《腾冲县事业单位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岗位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政治思想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 (三)报考人员必须是2011、2012、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四)报考人员必须是保山生源或保山户口,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到开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 2013年6月1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见附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 (二)报名地点:腾冲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学历证原件(未领到毕业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学校开出的有 效证明,领取准考证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报到)证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科目、范围、时间、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和时间与2013年应聘“特岗”教师考试相同。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应聘A、B、C岗位的考 生,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试卷;应聘D、E、F、G、H、I岗位的考生,考中学语文教师岗位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语文专 业基础知识80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20分。) (1)笔试地点:腾冲县第五中学。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19日在腾冲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2的等额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核对象。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资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某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时,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考核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核对象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 六、聘用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择优聘用。 七、体检 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在考试、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未尽事宜由腾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整个招聘工作,请人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腾冲县人社局:5134474 5192156 举报电话: 中共腾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5136714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