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体提高我区教学教育质量,适应我区教育工作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6名。有关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中小学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提高全区教育水平。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其他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业务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7日后出生)。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身体健康,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7、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如无广州市常住户口,其配偶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者持有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书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并且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定级,取消聘用资格。 2、社会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有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3年6月17日),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 (三)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该要详细查阅附件中的其他要求,要具备有关的专业能力和授课能力方可报考。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1]4号)的要求,部分职位要求2013年毕业的白云区生源免费师范生。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3、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上午12:00至7月5日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6日下午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者报名信息经计算机自动初审符合要求并成功缴费的,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中午12:00起,时间不再另外通知。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代码请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3)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调减招聘岗位数,仍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 (4)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报考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3日(星期六)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附件二)。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4、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