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2013年公开招聘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县乡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惠东县户籍应届、往届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或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就读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二)在惠东县辖区内幼儿园、学前班工作满1周年以上的惠东县户籍在职专任教师,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就读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三)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职中技学校幼师(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复函》(粤教继函〔2011〕26号)规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及教师进修学校幼师班毕业的人员学历条件不符合教师法的学历要求,此类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查。 (二)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6月28日。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752-8833275、8828162、8812198。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任教证明(目前在惠东县辖区内幼儿园、学前班任教的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险一年缴费清单或一年的工资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自毕业生毕业报到之日算起,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5、机关事业单位原已办理辞职或离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6、惠东县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7、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必须填写清楚该职位未能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职位。 8、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需缴交5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再核发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未按时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对象,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