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试讲)、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㈡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名(人事代理)。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受理。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13-14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7点) 2、 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247号,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公室。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311—83830628 学校网页htpp://211.82.250.2 3、报名要求 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在报名时间当日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办公室报名。报名费100元。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学校将通知应聘人员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校参加笔试、试讲。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试 (一)资格复审 笔试、试讲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笔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笔试、试讲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笔试、试讲人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师德认识和业务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试讲 1、试讲人员、内容、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或上学校网页查询http://www.sdsgwy.com/。 2、试讲内容分别为高中数学、小学科学学科现行教材。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总成绩合成。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