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招录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报考教师职位的,提交教师资格证;报考财会职位的,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校医职位的,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落实聘用单位,并由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考核和复查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管理参照《洛阳市市属高中聘用教师管理意见》(洛市人〔2007〕39号)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聘用人员第一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从第二年起参照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标准执行;非义务教育阶段聘用人员工资补助金额,第一年不低于2万元,从第二年起不低于2.3万元;聘用人员转为编制内人员后,纳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和岗位管理,工作年限和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无教师资格证报考8个特殊专业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得转为编制内教师,聘用后3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 “人力资源市场” 下的“最新动态“专栏)、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或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250306、6339926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 附件: 1.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人员加分申请表 2.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3.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4.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学历及教师资格情况证明 5.应届硕士研究生学历情况证明 6.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会计校医面试资格确认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 2013年洛阳市市直学校考试招录聘用教师试讲教材目录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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