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撰写教学设计×20%+说课答辩成绩×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见网上通知,体验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作风纪律、工作态度、资格条件、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从同岗位参加业务考核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问题人员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学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及碑林信息网的相关公告。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组织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9-87515454 西安市碑林区公开招聘中 学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