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相关聘用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招聘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聘用人员须进行岗位选择,岗位选择时先由招聘办对聘用人员分类(教师岗位分层次分学科,校医岗位单独一类,会计岗位单独一类)后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然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招聘学校岗位。聘用人员岗位选择完毕后由组织派遣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服务三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3、聘用人员原则上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09、0734-8811335、0734-8811310,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12。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0734-8866605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0734-8811309(市教育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基本情况表.xls 2、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详表.xls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