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我市的教育事业,加快教育强市步伐,建设一支数量足、素质高、结构优的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引进)教师1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引进)条件与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能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身体健康。 2、年龄、学历和资格要求: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到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学历、资格要求见附件1。 3、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向醴陵招聘;其他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4、所聘人员在首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录用后,必须服从分配,到各学科“定向范围内”所列学校工作(具体见附件2-1和2-2),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递补。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6月15日至6月20日(含双休日,共6天)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报名地点:醴陵市教育局503室(醴陵市左权路156号) 报名时,应聘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对应《醴陵市2013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计划》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如实提交(或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3),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证件尚在办理者,须凭发证机关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四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张。免收报考费。 联系电话:(0731)23284471,23287703。 四、考核、考试的组织 (一)考核类(人才引进)。包括市一中、二中、四中,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各教师岗位。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专家考核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各学科报名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以上(含2:1)方可组织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如未达到比例或出现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考试类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于考试类的笔试前予以公布。 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拟于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二)考试类(公开招聘)。包括农村初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各教师岗位。 1、笔试:拟于7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卷面总分100分,包括:教育学(25分)、心理学(25分)、师德规范(25分)、教育政策法规(20分)、时事政治(5分)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报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经株洲市人社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将该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追加到考试类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并在笔试前予以公告。 2、面试:拟于7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五、体检 1、普通高中、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按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核有关证件、资料,查阅考生个人档案。 (二)对思想品德、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对象,经株洲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协议,办理进编、工资和人事代理相关手续。所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指标调剂,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拟聘对象和招聘结果将按程序及时在“醴陵教育信息网”(http://www.lledu.cn/)和“醴陵人事人才网”( http://www.llrsrc.gov.cn/)予以公布、公示。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1—28681083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九、本公告解释权属醴陵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1、总计划.doc 醴陵市教育局 醴陵市人事局 2013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