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经研究,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师范类毕业生、面向社会其他人员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和工作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基本功、奉献精神、创新意识和合作协调能力。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基本素养。 3.身体、心理健康。 (二)面向师范类毕业生招聘条件 具备与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 1.全市未初次就业的2013届温州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2.2013届温州市外生源、在温高校就读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3.具有鹿城户籍(要求迁入时间不少于3年)近三届(即2010、2011、2012届)尚未初次就业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已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硕士研究生。 4.2012、2013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温州籍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三)面向社会其他人员的招聘条件 具体年龄、专业经历和户籍等条件要求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单位、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6月9日—6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温州市教育局机关第四会议室(温州市龙方路市第二十一中学内)。 现场受理,并进行资格初查,不接受函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2013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2张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背面注上姓名),其中一张照片张贴在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技能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经历证明材料。 3. 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籍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4.已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按《2013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进行专业审查。资格初审结果在温州教育网上公布。经统一笔试后,按1:3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对象须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 各岗位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温州教育网公布。 四、考录程序及办法 (一)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6月2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分学科专业进行。请初审合格者于6月21日(周五)8:30—17:30到市教育局机关第四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其中教师岗位的本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占20%;非教师岗位的以专业知识100%计算;报考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的统一进行以“特殊教育学”为主要内容的笔试。 3.按各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对象(如同分,同时进入考核),并在温州教育网公布。 笔试成绩按30%计入考核总分。 (二)面试 面试采取分专业考评的形式进行。 1.教师岗位分上课、专业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权重分别为40%、30%;非教师岗位分专业面试、专业技能考核,权重分别为30%、40%。具体考核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2.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面向社会其他人员的笔试、面试总分设最低控制线为70分,即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环节;面向师范类毕业生的不设最低控制线。 3.资格复查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的,或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考核 1:1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教育网和温州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市教育局统一调配的直属公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根据师资优化配置要求统筹安排。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凡属于教师岗位的,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他 (一)应届毕业生截至2013年7月15日未领到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保证在公示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温州教育网址:www.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501室,0577—88636501;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教育局监察室301室,0577—88635200。 附件: 1.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