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事业编制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计划 鄞州中学: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计算机1名。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学历的需在大学期间至少取得一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学历的,还须取得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毕业证书、认证书取得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委培生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2.职位均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如确实相似或相近,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确定。详见附件2。 3.报考人员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鄞州中学艺术馆108会议室(鄞州区邱隘镇盛垫<宁波市东部新城,盛莫路和G329交界处>,可乘坐公交107、 116、 133、 155、162、352、750、756、758、905、790至盛垫站或鄞州中学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如已有毕业证书的要求带学历学位证书)、奖学金证书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区教育、人力社保部门将及时予以公布。 四、初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初试。初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学校具体实施。初试采取试教的形式,其中计算机职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百分制。 报考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到学校进行初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学校通知。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其中,计算机职位按试教成绩占2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10%合计确定),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2013学年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第六批教师招聘公告”栏(下同)和鄞州教育网(www.yzjy.gov.cn)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规则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初试成绩的30%(其中,计算机职位按试教成绩占20%和技能测试成绩占10%合计确定)和面试成绩的70%合成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计算机职位的试教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试教成绩也相同或其他无技能测试职位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程序及复查、复检办法参照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不合格者淘汰。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可与区教育部门签订就业协议。在区教育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013学年开学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87525740、87525748 监督电话:96178、87406572 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