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要求,结合省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教师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实用型人才等,始建于1948年。单位地址:佳木斯市胜利路52号。 (二)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实用型人才等。单位地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群英街。 (三)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工程职业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培养高等专科学历农业(机)技术应用型人才等。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四)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培养大专学历农业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农业经济职业大专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单位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 (五)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业机械化学校 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省部级重点中专,主要职责是承担中专学历教育和培养中等专业技术人才等。单位地址: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科研。 (六)黑龙江省机电工程学校 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要职责是承担中专学历教育和培养中高级职业技术人才等。单位地址:海伦市学府路16号。 (七)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工程科学研究院 全额拨款副厅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现代农业机械装备研究、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研究,为黑龙江省现代农业提供技术支撑。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56号。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13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直属院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申请表》(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五)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3年6月7日9:00至2013年6月13日16: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6月7日9:00至2012年6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现场资格确认。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00为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资格确认地点为招聘单位所在地址。 4、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按缴费人数计)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降低比例。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日期为2013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考生。 笔试前,请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确认时间:2013年6月28日8:30~11:30,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9楼928室,电话:(0451)82672269。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性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