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进行第二轮公开招聘职中教师,用于补充我县职中师资队伍。为了使第二轮公开招聘职中教师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共2名,其中,电子1名,模具1名。 三、招聘教师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反计划生育法等违法乱纪行为。 2.专业知识扎实、有献身教育事业的强烈愿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专业对口,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毕业时间为近6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9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1995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操作考试、试教(含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等程序进行。操作考试成绩占总分的40%,试教成绩占总分的60%。通过操作考试和试教,不能胜任职中教育教学工作的不予聘用。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至7月1日。 (2)报名方式:毕业生7月1日前直接与江华瑶族自治县职业中专联系,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580749801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张一寸彩照,毕业生就业协议(空白件)3份。 (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7月1日下午3:00—5:30到县职业中专进行资格审查,填写《报名表》。 (5)免缴考务费。 2.操作考试 (1)操作考试时间:2013年7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由江华县职业中专负责通知。 (2)操作考试地点:江华县职业中专。 (3)操作考试内容:操作考试内容为现行职业高中教材,实行百分制。 3.试教(含面试) (1)试教(含面试)的时间:2013年7月2日,具体时间由江华县职业中专负责通知。 (2)试教(含面试)地点:江华县职业中专。 (3)试教(含面试)对象:根据操作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含面试)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则全部参加试教(含面试)。试教(含面试)实行百分制。 (4)试教(含面试)内容:试教(含面试)内容为现行职业高中教材。 (5)试教(含面试)方式:采取课堂试教的方式。 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操作考试成绩×40%+试教(含面试)成绩×60%。 操作考试、试教(含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操作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 5.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及办法按《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2011〕3号)执行。 6.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 7.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新聘用人员享受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有关待遇。转正定级和录聘等规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由有关部门向新聘用人员收取。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考生在操作考试、试教(含面试)时透露个人信息或贿赂评委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