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需参加面试专业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小学体育、音乐、美术,幼教。 (3)面试方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1)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幼教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Х40%+说课成绩Х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Х30% (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电子技术、汽车维修、养殖专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Х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Х60%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教志愿者”和硕士研究生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必须提供相关证件。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5月30日—6月13日) 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泌阳县2013年招聘教师通告,在泌阳教育网和泌阳电视台发布,切实加大对教师招聘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我县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6月14日—6月18日) 1、报考者需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教师资格没有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接受资格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拿到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 2、派往泌阳县以外地区的毕业生,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由报到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报考者必须由本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填写报名表等。 4、现场采集报考者个人信息。 5、报考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领取准考证(6 月 28日—6月29日)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体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1、笔试时间为6月30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一高、二高教师的招聘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要求执行。 县监察局、人社局、教体局负责对拟聘用的考生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重点掌握初录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教体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舞弊、体检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同类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以及招聘计划和岗位,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教体局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 2、被聘用者由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县教体局办理工作分配手续,财政部门办理个人工资帐户。 3、县教体局分配时,坚持优绩优先择岗原则。新招聘农村教师录取后,按照所设岗位,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排名先后自主选择岗位(岗位设置附后)。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被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教体局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5、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县教体局的工作安排,特别是小学教师自主选择岗位后,不得随意调换,并按时到岗。逾期无故不到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招聘教师一旦录用,三年内不得调动岗位。 5、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半年试用期,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为切实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宋炳顺同志任组长,教育、人社、编办、监察、财政、公安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泌阳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牵头。教师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纪律,确保教师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在教师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