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j.cq.gov.cn/index/)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一轮面试。 体检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201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奉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学位)、考试总成绩、报考岗位等。公示期间,考生因招聘范围和条件被检举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选择单位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在所报考的岗位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单位。选岗时间地点通过奉节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fj.cq.gov.cn/index/)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fjxedu.gov.cn/)另行通知,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资格。同时参加本次公招和“双特计划”招聘的拟聘人员,只参加其中一次选岗。 (八)聘用及待遇 8月中下旬将组织拟聘人员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培训者,视为放弃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获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奉节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6525151,56551092 |